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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服务标准

营销公司在岗人员需具备为客户服务的主观意识及服务能力,不得以任何理由懈怠客户的正当要求及咨询。

对所有客户文明礼貌,以诚相待,不准拒绝客户提出的任何合理要求。

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,明确产品质量责任,保护消费者的利益。

安全、快捷地将货物发(送)往目的地。

对公司售出的所有产品提供技术服务及安装指导。

做到退回产品于15日内安排维修或退换并结算完毕,不得拖延。

产品在保质期一年内,出现质量问题,当即予以调换或免费维修。

超保质期产品出现损坏,公司一律负责免费修理,只收取更换的零部件费用。

如果所需产品规格、型号等发生差错,产品未使用的情况下,公司无条件予以调换,并追究公司方差错责任人的费用承担。(特殊定货产品除外)

“协作、创新、服务”是我们公司的经营理念,我们要在树立产品质量品牌的同时,打出我们优良的服务品牌,从而创建出企业的品牌形象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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